菌絲體產品,包裝不能放子實體圖片

真菌類食品要標中文名稱、拉丁學名、使用部位與培養方式。只用菌絲體的產品品名要寫滿,包裝也不得出現子實體圖片。食品技師整理三種情形與牛樟芝的備查和警語。

菌絲體產品,包裝不能放子實體圖片

用真菌類做原料的食品,外包裝要標中文名稱、拉丁學名、使用部位與培養方式四件事。只用菌絲體的產品,品名要完整寫成「○○菌絲體」,而且外包裝不得出現該項真菌類的子實體圖片。牛樟芝另有一份公告,上市前要送備查,包裝上還要加一句警語。

法規依據

項目內容
一般原則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104 年 3 月 2 日 FDA 食字第 1031304516 號函附件
牛樟芝牛樟芝食品管理及標示相關規定,104 年 7 月 10 日部授食字第 1041302003 號
授權依據牛樟芝部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5 條及第 22 條第 1 項第 10 款

原則全文見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牛樟芝公告見食藥署食品標示諮詢服務平台。請以查詢當日的現行版本為準。

先標四件事

管理原則第二點是這份文件的基礎要求:含真菌類食品外包裝應明確標示真菌類原料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並加註使用部位(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

拉丁學名是為了把物種鎖死。靈芝、樟芝這類通用名稱在市場上涵蓋好幾個物種,寫上學名才能確定是哪一個。

使用部位與培養方式是後面三點的判斷基礎,先把這兩項確定下來,才知道品名怎麼寫。

對照表: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的四種情形。基礎要求為外包裝應明確標示真菌類原料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並加註使用部位為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使用真菌類子實體者,產品品名得以通用名稱或群族名稱為之,例如靈芝、樟芝。使用菌絲體而未使用子實體者,產品品名及其他標示或宣稱應完整標示為某某菌絲體,字體大小應一致,且外包裝不得出現該項真菌類之子實體圖片。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之產品如以通用名稱為品名,應於外包裝主顯示面明顯標示本產品為某某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或等同意義字樣,字體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五毫米。牛樟芝另應送備查並加註警語。
品名寫法由使用部位決定,三種情形各有一套規則。

子實體:品名可以用通用名稱

第三點:食品所含原料如使用「真菌類子實體」者,其產品品名得以通用名稱或群族名稱為之,例如靈芝、樟芝。

這是三種情形裡限制最少的一種。原料是子實體,品名就可以直接寫靈芝、樟芝。

只有菌絲體:品名要寫滿,而且不能放子實體圖片

第四點管的是用菌絲體而未使用子實體的產品,要求有三層:

  1. 產品品名及其他標示或宣稱應完整標示為「○○菌絲體」。
  2. 字體大小應一致。「靈芝」大字、「菌絲體」小字的排版,不符合這一款。
  3. 外包裝不得出現該項真菌類之子實體圖片。

第三層是整份原則裡最少被注意的一條,因為它管的是圖不是字。包裝設計放一朵靈芝的照片,文字端標得再完整也還是違反這一款。

這三層針對的是同一件事:讓消費者看到包裝時,不會以為買到的是子實體產品。

混合產品:主顯示面要寫,字不得小於五毫米

第五點處理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的產品。如果以通用名稱或群族名稱為品名,應於外包裝主顯示面明顯標示「本產品為○○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或等同意義字樣,字體之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 5 毫米。

注意位置與尺寸兩個條件。寫在背面成分表旁邊不算,字高 4 毫米也不算。食品標示裡用毫米定字體下限的規定不只這一份,包裝食用鹽品的醒語是 4 毫米,見沒加碘的鹽,也要標一句醒語。

牛樟芝:先備查,再加警語

104 年 7 月 10 日部授食字第 1041302003 號公告對牛樟芝另外加了兩層。

第一點是上市前的程序。食品使用牛樟芝為原料時,業者應具備該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 90 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

第二點是標示。外包裝要以中文加註「嬰幼兒、孕婦、哺餵母乳者,如欲食用本產品,請洽詢醫師或醫療專業人員」的警語字樣,並明確標示原料使用部位為子實體或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

警語的文字是公告指定的,照抄即可。警語有專屬公告的品項不只牛樟芝,見阿斯巴甜那句警語,只是其中一份公告。

今天就能做的三件事

  1. 先把拉丁學名與使用部位寫進規格書。這兩項決定品名能怎麼寫。
  2. 只用菌絲體的產品,請設計端把子實體圖片拿掉。這是第四點明文禁止的。
  3. 用到牛樟芝的,先確認備查文件齊了沒有。包含 90 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

常見問題

真菌類食品的外包裝要標哪些項目?

依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第二點,應明確標示真菌類原料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並加註使用部位(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

菌絲體產品可以直接叫「靈芝」嗎?

不行。依第四點,使用菌絲體而未使用子實體者,品名及其他標示或宣稱應完整標示為「○○菌絲體」,字體大小應一致。

菌絲體產品的包裝可以放靈芝照片嗎?

不行。第四點明定其外包裝不得出現該項真菌類之子實體圖片。

牛樟芝食品上市前要做什麼?

依 104 年 7 月 10 日部授食字第 1041302003 號公告第一點,業者應具備原料之詳細加工或製造過程、規格及 90 天餵食毒性試驗報告等證明文件,上市前送衛生福利部備查。

最後

這份原則把真菌類產品依使用部位分成三種情形,每一種的品名寫法不同,而限制最嚴的那一種連包裝圖片都管。

實務上卡住的通常是菌絲體產品。文字端照規定寫了「○○菌絲體」,包裝正面仍放著一張子實體的照片,兩邊是不同團隊做的,沒有人回頭對過第四點。

本文為一般法規資訊整理,依撰稿當日查得之公告與條文撰寫,不構成個案的合規結論。公告可能修正,請以現行版本為準;實際標示仍應由食品業者自行確認並負責。

Next Step

想把這些做法變成你的日常?

一對一營養諮詢會依你的作息、預算與外食比例調整,不是給一張標準菜單。

LINE 加好友